Wednesday, July 19, 2006

野餐去!

星期日,天气好得不象话,艳阳高照,气温约有摄氏25度,老公说:不要浪费这么好的天气,去河边野餐吧!

于是,阿晨带了他的脚车。


阿满带了他的球。
老公带了他刚从garage sale捡到的宝--玻璃象棋。

在河边度过了愉快的一个下午。

邻居感叹沙城小,没啥好玩地方,小孩真可怜,只能够在草地上沙堆里玩。她的小孩不能玩沙碰草,每个星期只能去城里唯一的仅有一列小火车,一个旋转木马和一个摩天轮的游乐园玩。

她问我:你知道有哪些让孩子玩的地方吗?

这可把我问倒了。打正名堂说明是儿童游乐园或儿童教育馆的地方,的确屈指可数。可我又不同意这里不好玩。

我带小孩出游的经验是,大人设计给孩子的,未必是孩子要的。阿晨喜欢某个地方,可能是因为那儿有他喜欢的东西,比如模型火车;或生活中少见的空间,如大学里迂回的长廊;或任何曾给他美好感觉的地方。他最喜欢的活动,就是激起最多沙尘,烟雾,水花或任何碎片,这儿到处都有的沙堆草原,刚好为他提供了最佳场所。

场所其实也不甚重要。好像今天,有爸爸妈妈陪着,且在户外用餐,即使不在河边,而是在某个公园,大学里的草原,或自家楼下,我相信孩子还是会尽兴的。



就像走到这里,我很想到远处那个城堡参观,而阿满想都不想举脚就踢球一样。

只是观点不同,我的表达能力又欠佳,至今邻居还是抱持小地方没啥好玩的观点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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