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December 31, 2006

从容不迫


(这就是阿满发飙之前我拍的照片。)

向来就是个慢半拍的人,吃饭,走路,讲话,交朋友,都是。习惯慢吞吞,从容不迫的生活。读书时代,喜欢12月的长假,整天窝在沙发里看书做针织。工作后,喜欢请假在家睡懒觉,让同事讶异怎么这个人无事请假(因为假期已经变成了旅游的代名词)。

可是最近生活起了变化,每天赶赶赶,没有空闲的一刻。直到这个圣诞加新年的长假,才得以松口气。

益发想念从容不迫的生活。然而孩子还小,生活又还没安顿下来,暂时是不可能有这种奢侈了。

Thursday, December 28, 2006

兄弟争吵


两兄弟若能静静,各玩各的,就是我最高兴的时候了。两人若是很高兴的一起玩,倒是没什么好开心的,因为很快就会吵起来。

自从阿满慢慢长大,懂得玩哥哥的玩具,会反抗和争取后,家里就开始鸡犬不宁!

哥哥辛辛苦苦建起的城堡,多么漂亮啊,阿满当然要进去玩了。可是不晓得是故意还是不小心,城堡老是被阿满压坏,哥哥当然暴怒,要打阿满了。

我的解决方法是: 小的讲不听,从大的着手,劝哥哥不要介意。如果哥哥不听劝,就告诉他如果不要让弟弟玩,就关在房里玩去。 防范措施是:在城堡被毁坏之前,先照个相。告诉哥哥:没有东西是永恒的,再美的东西最后都会毁坏,如果你觉得惋惜,就拍照留念吧。


事后想想,对哥哥有点不公平;总是要他让弟弟。可是有什么办法呢?


哥哥有时候也不对,看弟弟玩得高高兴兴的,会故意去抢他的玩具。这时候,当然免不了被骂。骂了又不听,气得爸爸妈妈失去平时的风度,变成喷火的恐龙。。。

最讨厌自己破口乱骂的了,可是情形往往不由我控制。不听话的孩子,争吵的孩子,是我目前最大的考验。

冬天带幼儿出门


圣诞节前夕,天气晴朗,就像圣诞节当天。所以我用了圣诞节那一天的照片。

春礼带阿晨去参加朋友的聚会,我在家里有点闷,决定带阿满出外走走。


冬天带幼儿出门,用雪橇最适合不过。这个雪橇不大不小,还有靠背,妈妈边拉边唱:Dashing through the snow, in a one horse open sleigh...


左边是人家的前院,右边是马路。

路上的雪由市政府负责清理,都堆到路边了。雪堆得比阿满高。雪上有棕色的沙,那是下过雪后为防滑而撒在路上的沙和盐。

人行道上的雪由市民负责清理。每家负责门前的一小段路。下过雪后,市民就用铲子或铲雪机,清出一条人行道,好让像我这样的行人行走。你看,要是不清的话,就会像下图那样,积得有半个阿满那么高。


我停在教堂前拍照,阿满静静等了一阵子,就爬出来玩了。开始还笑着让我拍照呢,接下去就发飙了。我几次把他扔进雪橇中,他都翻滚出来,还把帽子手套靴子都扯掉!最后只好弃车保帅,留下雪橇,抱着他走回家。


隔了几天再记录,就像用了滤镜拍照,内容被美化了。你们大概很难想象当时我的气急败坏,满腹失败母亲的懊恼和气愤之情。

Sunday, December 24, 2006

小家伙,大脾气

不久前还赞他脾气好呢,最近他开始显出本色了。

发烧了,叫吃药,不吃。硬灌他吃,他死命挣扎,末了还呕个满地。

说了一句话,我听不清楚,问他:要喝水吗?摇头,开始挣扎。要喝牛奶吗?摇头,更出力挣扎了。要喝人奶?整个人往后倒。要喝果汁?嚎啕大哭,可是哭不出声,不知道是不是嗓子哑了,我想抱他,可是他挣扎得非常厉害!

在家里还好,出外就糟了。尤其是我单独一个人带他走路出门。就像刚才。

去的时候搭巴士,吃快餐时很愉快,回途用雪撬拉他,开始乖乖的,离家半公里处,开始闹。

不肯坐在雪橇里,把他按回去,他就翻身滚出来,倒在地上,我不扶他他就不起身。几次进出,手脚乱踢,帽子和靴子都掉了。好声好气劝他,充耳不闻。没办法了,只好把雪橇和掉下的帽子靴子等放在路边,抱住他走回家。一路上还用那种哑哑的哭声说:不要回家不要回家。

回到家,把他丢给春礼,立刻又出门去拿回雪橇。再次回到家,他还在哭。看到我,就脱我的外套塞进雪橇,拉到走廊尽头,走回头又说:要出去!我抱起他,说好,出去。抱他到楼梯间,温柔的跟他说妈妈很爱他,只是有点担心他受寒,又带他去看别人门前的装饰,看窗外人家溜狗。。。才平息下来。

看来,阿满也是个大脾气的。

政治正确

加拿大人非常强调自己是个多元文化国家,处处表现这一点。

比如12月到了,这个以白人为主的北美国家,主流节目当然是圣诞节,可是学校里阿晨老师教的是Tradition and Celebration传统和节庆。所以,昨天阿晨兴起,一时要庆祝圣诞,给家里每个人包了三份礼物,一时又要庆祝Hanukkah最后一天,吵着要点蜡烛。。。

比如白人看你不是白人,这个时节不会祝你Merry Christmas,多数祝你Have a happy holiday,或Happy New Year。

比如我到新公司上班,告诉人事部负责人叫我素就可以了,可是她坚持要知道我的全名怎么念。在加拿大,其实不必给自己取洋名,因为加拿大人为了表现自己尊重其他种族,会相当坚持要叫你原名的。

这是个很“政治正确”的国家。

Friday, December 22, 2006

万圣节的节目




上载照片的东西坏了,要拿到店里去刻录到CD。所以万圣节的照片,直到今天才上载。

这是阿晨的中世纪普通人服装。腰间应该要系一条带的,不知道阿晨把它丢在哪里?

万圣节前,老师问班上同学扮什么,其他人不是扮国王,公主,就是扮骑士,阿晨答:Normal people。老师还以为他没服饰,要借他一套她儿子的服饰呢。后来她见到阿晨的服饰,大赞gorgeous!

我特地买了灰色的羊绒,粗粗的,颜色,质地,都像中世纪的布料。照样板缝好后,还在领口绣上白线。这件衣,真的很好看。

这是阿晨班上的中世纪飨宴,中间的国王是校长,左边站立的皇后是老师Mrs. Phipps,右边坐着的公主是实习老师Ms. Stonestand,学生嘉宾围坐在前。家长当侍者,捧上香喷喷的石头汤。

小朋友们表现非常好,都乖乖的,蛮有绅士仕女的风度,爸爸妈妈们看了高兴不已。



阿晨的生日会提前开,这是我带着孩子们玩游戏。

Saturday, December 16, 2006

冬天路滑,人仰车翻




严格说来,12月22日才冬至;可是不管日历怎么写,沙城人只要往窗外一看,就不得不承认:冬天早到了。

今年冬天来得早。11月间已下了几场大雪,大地一片白茫茫。零下21度的那一天,阿满兴起要玩雪,不肯乖乖上车,冷得我头都疼。

所以每天出门,我都宁愿抱着他,从车上走到楼里。走了近一个月,有一天路特别滑,我一屁股摔坐在地上,阿满当然也摔落地。。。接下去,又恢复让他自己走。

接下去我找到新工作,每天上下班都得走20分钟的路,才真正领略到什么叫冬天路滑。

因为摔过,步步为营。步步为营的走法,跟平常的走法不同,我不敢放胆的让脚跟自然着地,得确保整个脚板一起着地。这种走法,用的肌肉跟平常的不一样,所以那些很少动用到的肌肉,现在都叫苦了。



我走得又慢又狼狈,几步滑一下;过雪堆时不敢潇洒跨过,要两手按地小心翼翼的越过;上下天桥得捉住围篱(是围篱,不是栏杆,本来就不是设计给人扶着走的,所以我捉着它也没什么帮助,只平添我的狼狈,以及心理上的一点虚假保障)。奇的是,路上的其他行人,都走得比我快且稳。难道问题出在我的靴子?很努力的加快,跨大脚步,可是两腿不听使唤,怎么都不肯大步而行。

摔跤,大家都摔过。春礼自豪地说:他开车去接教授,几次开门上车时都摔跤,他的教授“哎呀,哎呀”叫,他却觉得自己身手敏捷,手一按地,身就弹起,“摔得很好看”。阿晨平时摔跤,一爬起就会赶快说:“I'm fine。”好像生怕人家担心。心情不好时顺势倒地大哭。阿满本来不爱穿手套,摔了几回,手沾到雪冷死了,现在会说:“冷,穿手套!”

前几天看报纸,看到一则感谢启事,有人摔跤折断了髋骨,登报感谢协助他的路人和医院的医生和护士。还有一则新闻,说有个邮差工作时摔了跤,还坚持送完信,可是回家后陷入昏迷不治。 可见摔跤后果可大可小,怪不得我的身体老是不受我控制,坚持步步为营了。

路滑,不只人仰,车也翻。


路上结冰,积雪,车子停不了,转弯时冲到沟里,来到路口停不住;小则一场虚惊,大则出人命。春礼和我,都冒了几次冷汗。春礼还说:原来路滑时,不只停不住,也控制不了车子的方向;驾驶盘不管摆左摆右,车子还是往前直滑!


我这个向来小心慢驶的人,除了自己当心外,还考虑到别人可能停不住,所以现在绿灯一亮,我不会马上踩油,要看到两边来车都停了,才放心走。

Saturday, December 09, 2006

阿晨喜欢数字2

“妈妈,我在世上共活了几天?”阿晨今天问。

“365 X 6。”

“那是多少?”

“那很难呢,去拿计算机算吧。”妈妈正忙着洗碗,况且心算也不太好。

以为已经把他打发了,谁知不一会儿,又冒出来。

“妈妈,你只要算730 X 3。”

“好吧,这比较容易。。。是2190。”

阿晨还没背乘法表,只记得2,5和10的倍数,所以,遇到需要乘的问题,就要请教爸爸或妈妈。要是大人不答他,他就只好去钻旁门左道,这样竟也钻出一些门道来。

比如今天妈妈觉得6的乘数表太难,他就“count by 2”,自己先找出365 + 365,然后再请妈妈X 3。

上个星期他买了一个2500片的拼图,想知道这比20片的多出几倍,妈妈叫他用计算机自己算。没两下,他就回来报告:125。

妈妈问:“你是不是20+20+。。。,加了125次?”

他说:“不是。20 X 5 = 100。我是count by 5。”

算是算出来了,可是叫他解释,他说得不清不楚。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:他是100 + 100 + 。。。的加下去,加到2500,每加一次就加5。哎呀,真的不容易解释,我也解释得不好。你看懂了吗?

再问是谁教他的,也说不清楚。总之,爸爸教一点,妈妈教一点,从他记事簿后面几页的“数学基本原理”学到一点,老师教了很少的一点。


虽然阿晨会让爸爸妈妈有意外惊喜,可是妈妈的成就感不是很强,因为虽然曾给他示范两位数或三位数的加法,可他总是不感兴趣,不想做这种练习。今天他自己做了365 + 365,也没依照妈妈的教法,他是从前面的数字加起的,他说这样“比较容易”。而且他喜欢心算,妈妈却记不牢数字,非得在纸上作业不可。种种迹象显示,他的数学头脑,看来不是我的功劳。